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校园交通环境治理,打造安全、和谐、文明的交通秩序,根据《沈阳工学院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辆管控。从即日起,校园内禁止骑行非机动车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非机动车范围: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滑板车、平衡车等。
一、教职工、工程部非机动车辆,未经审批一律禁止入校行驶。(因工作需要学校统一配发的非机动车辆除外)
二、学生禁止在校园内骑行非机动车辆,如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仅限在特定区域,严禁在道路上使用。
三、商业经营业户非机动车辆一律禁止入校行驶,并于2021年3月29日前,将存放在校内的非机动车辆带离出校。
四、物业、临时性务工人员、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未经审批一律禁止入校行驶。
五、专家公寓住户非机动车辆仅限专家公寓区域骑行。
六、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禁止入校。
此通知下发后,如仍有违反,将按照《沈阳工学院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等规定从重处理。望校内各单位积极配合,落实执行。
后勤保障部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