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沈阳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2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财产安全。根据省联席办《转发国务院联席办〈关于组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的通知〉》(公刑侦【20212455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宣传教育防范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100号)文件要求,努力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动群众,切实提高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全面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按照“预防为主、部门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努力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校内各单位积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识骗防骗能力,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态势。

二、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纳入日常校园安全管理规划中,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立体化、全方位、长期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以揭批典型诈骗手法,普及防骗知识等为主要的反诈防骗系列宣传活动。坚持群防群治,营造全校师生反诈的浓厚氛围,增强识骗防骗能力,保障师生财产安全。

三、宣传重点

  围绕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总结形成的12类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开展广泛深入宣传。

  (一)网络刷单诈骗。诈骗分子冒充电商,以提高店铺销量、信誉度、好评度为由,雇佣兼职刷单刷信誉,以小额返利套取大额资金行骗。

  (二)网络贷款诈骗。诈骗分子仿冒正规贷款平台,以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为噱头,引诱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等,骗取受害人转账汇款。

  (三)假冒客服退款诈骗。诈骗分子假冒“卖家”,以商品缺货、商品质量等问题为由,主动提出让消费者在钓鱼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和手机验证码盗刷受害人银行卡资金或诱导受害人在支付宝等正规网贷平台借款转账。

  (四)杀猪盘诈骗。诈骗分子利用婚恋平台、社交软件等,

  通过聊天发展感情取得信任,诱导受害人在博彩、理财等诈骗平台充值,骗取受害人钱财。

  (五)冒充领导人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党政领导干部,主动添加下属或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微信、0Q等社交账号,提出向受害人借款或以自己不方便转账为由,让受害人代为转账实施诈骗。

  (六)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办案人员主动拨打受害人电话,通知受害人涉嫌贩毒、洗钱等犯罪,同时,向受害人发送伪造的警官证、逮捕证、通缉令等,要求受害人转款至“安全账户”实施诈骗。

  (七)虚假征信诈骗。诈骗分子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受害人有不良贷款记录影响个人征信,可以帮助消除为由,引诱受害人转账或网贷转账实施诈骗。

  (八)网络游戏诈骗。诈骗分子以低价销售游戏装备为由,

  骗取当事人汇款后盗回游戏装备账号,或以高价收购游戏账号为名,诱使玩家登陆钓鱼网站交易,获取受害人银行卡信息后盗取钱财。

  (九)虚假购物虚假服务诈骗。诈骗分子通过网络、短信等发布虚假的商品广告和服务信息,以优惠、低价为诱饵,编造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理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十)网络婚恋交友诈骗。诈骗分子通过与受害人网络婚恋、网络交友骗取信任,再以生活困难、重病求医、购买礼物或投资工程项目、影视娱乐项目等为由实施诈骗。

  (十一)冒充单位办事人员购物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军人、

  消防人员或学校领导,向物资销售商提出购买帐篷、床铺、演练设施等物资,同伙跟进向销售商供货,让受害人打款至其指定的账号实施诈骗。

  (十二)其他类型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工作人员,通过木马链接、钓鱼网站、APP等,以受害人ETC失效,QQ、微信冻结解封等为由,骗取受害人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验证码、密码等,盗刷受害人钱财。

四、工作安排

(一)党群工作部牵头,安排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学生工作部牵头,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

(三)后勤保障部牵头,将电信网络诈骗有关材料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电子版发放给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协助各单位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行之有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防范宣传覆盖面,提高精准度。邀请属地公安机关到校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有关讲座,坚持群防群治,营造全校师生反诈的浓厚氛围。并针对各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汇总,并按时上报。近期宣传内容详见附件。

(四)学生工作部及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精细化防范宣传活动。各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或宣传教育讲座,及时发布高发类典型案例,深刻揭露诈骗手段和危害。组织建立反诈宣传志愿者队伍,对学生开展日常宣传及摸排和解答工作。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对全校教职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组织全体教职工不断增强识骗防骗意识。

(六)品牌发展部负责利用大屏幕及新闻宣传资源,定期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视频及文字材料宣传报道工作。

(七)资产财务部负责协调银行在校园ATM机等自助终端粘贴防诈骗提示。对财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每名财务人员都能够正确识别各类诈骗手段,防止大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八)各单位坚持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三)精心策划,确保活动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材料。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期间及以后开展各类活动及时汇总,梳理后形成文字材料、图片、视频报到后勤保障部。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成立领导小组

  长:李康举校长、陈刚书记

副组长:李文国副校长、石伟副校长、邵玉副校长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三)加强风险防控,推进活动深入开展,深刻揭露诈骗手段和危害,提高师生防骗意识和能力,通过常态化防范宣传形成震慑。一旦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学会紧急止付,并拨打110报案,后上报本单位及保卫部门。

 

                                              沈阳工学院

                                               2021531

版权所有©沈阳工学院 https://www.situ.edu.cn  学院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