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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处理无主非机动车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1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1326日后勤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校园车辆清理整治的通知》,按照通知内容,现已将“僵尸车”、长期占用校内停车资源特征的非机动车辆,集中清理到高职学院南侧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存放,现对车辆认领时间予以延长。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领非机动车辆时间延长至2021419日。

二、认领流程:车主本人带上有效证件(身份证、行驶证或购车发票、所在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到学校保卫部门办理认领手续,对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并由学校资产财务部集中处理。

三、认领后非机动车辆处理办法

1.    教职工及商服等人员认领非机动车辆后,如需在校内骑行使用的,可到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科办理非机动车辆入校审批,不再使用的将非机动车辆带离学校。

2.    学生认领非机动车辆后,将非机动车辆带离学校或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科进行登记,并申请将非机动车辆暂时存放在学校指定地点停放,五一假期期间,再将非机动车辆带离出校。在学校存放期间,如非机动车辆发生丢失、破损,损失由车主本人承担。

请校内各单位再次积极落实,保证本单位师生员工知晓通知内容,避免产生纠纷。

 

                                  后勤保障部

                                   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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