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加强春季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2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春季风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为扎实开展“春防”工作,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结合我校现阶段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部署及各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内容合理安排,有序开展春季校园防火工作。现将我校安全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根据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预防为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对所管辖区域消防安全负责。

二、开展电气线路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组织开展用电安全自查活动,清理电脑主机、打印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周围的可燃杂物和粉尘;消除电线裸露(老化)、插排落地(串联)和超负荷用电等现象;筛查隐蔽电气线路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自身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

三、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减少致灾因素。强化实验时使用酒精灯、瓦斯炉等明火实验设备的安全指导与管理,杜绝设备运行期间长期间脱管现象;加强留学生用电安全管理和巡查,严禁在厨房以外场所烹制食物;加强学生寝室安全检查,严格查处室内吸烟、人走不断电和私拉乱扯电源线行为。

四、强化防火重点问题治理,提升安全系数。严格落实校园内动用明火资格审批和安全管理,做好杨柳絮飘飞时节校园防火宣传、预防和管控工作;加强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标识牌的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运行顺畅;做好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巡查,治理各类占用、堵塞现象,保证通道、出口畅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含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及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停放和充电。

五、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师生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开学后有计划和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能力;培养师生随手关闭电源习惯,杜绝电器充电后不及时断电行为;开展“无烟校园”建设活动,严禁在校园内流动吸烟和禁烟场所吸烟行为。

六、禁止在校内(含专家公寓住户)一切区域焚烧废纸、杂物、树叶、垃圾等物品。造成火灾事故,追究个人法律责任和赔偿损失。

七、发现校园消防安全事故,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56617110和火警电话119报警。



后勤保障部

2020320


版权所有©沈阳工学院 https://www.situ.edu.cn  学院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