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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秋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5 点击数:

关于加强秋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广大师生及教职员工的消防防范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和《沈阳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秋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开展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引导并要求学生树立良好用电习惯,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沈阳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公共电源;不得存有、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电炉子、电热毯、电饭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避免因电器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二、各单位要加强用电安全的管理,下班及长时间无人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充电宝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隐患。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含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停放和充电。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严禁麻痹大意、违规操作。

三、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辖区内设置的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发生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并确保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

四、各单位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销售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更换工作。

五、落实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管理规定;实验操作规程及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

六、各单位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相关岗位人员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的职责。

七、校内商业经营场所定期清理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八、禁止在校内一切区域焚烧废纸、杂物、树叶、垃圾等物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未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求各单位常态化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良好的校园安全稳定态势。

                      后勤保障部

                                                  2019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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