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充免费电工作安排
(公寓管理中心[2015]第9号)
各学院:
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将为在校学生寝室安排充免费电,此次工作安排如下:
一、 充电对象
在校已经完成缴纳本学年住宿费用学生。
二、 充电工作安排
1. 各相关学院做好所辖公寓楼住宿人数统计工作。(以2015年10月29日学生管理系统录入人数为准)
2. 按照寝室内人数情况,以每人每学年12度免费电标准,以寝室为单位进行充电。
3. 由各楼负责人填写并发放充电小票,通知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充电室充值。
4. 西区住宿学生开学前已经每寝室充值20度,故此次每个寝室充值额度要减少20度电量。
三、 各学院充值时间安排
1. 基础教育学院: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2日。
2. 机械与运载学院(7、8公寓):11月3日上午。
3. 生命、能源(9号楼),能源、生命、信息、机械(10号楼):11月4日上午。
4. 艺术、经管(11号楼、12号楼):11月4日下午。
5. 信息(13号楼):11月5日上午。
6. 经管(14号楼):11月5日上午。
7. 6号学生公寓:11月5日下午
充电室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3:30
(周二下午、周五下午不安排学生充值)
四、 其他要求
1. 各学院务必按照通知时限内完成本次工作。
2. 严格审查充值对象,认真填写好充值小票,做好充电卡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3. 剩余充电小票交回公寓管理中心。
4. 公寓管理中心将检查各院充电工作完成情况,对随意填写、滥发充值小票造成学校损失的将严肃处理。
5. 本次充值只限学生寝室充值,其他用途房间不能参与此次充值。
后勤保障部公寓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