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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辽沈行”的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6-06 点击数:

沈阳工学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的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现我校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并严格按照活动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此次我校将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校园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开展系列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危重点、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防范能力,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坚决维护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部署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时间安排为6月1日—7月3日,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7日为活动准备宣传阶段。

1.成立活动小组,落实活动方案。参加“辽宁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2.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有关通知转发有关单位。

3.召开部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为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奠定基础。

5.安全重点领域宣讲活动。

第二阶段:6月8日—6月14日为重点区域排查阶段。

1.开展安全重点区域专项排查活动。

2.具体检查区域:实验室、厂房、食堂、消防设备、学生公寓、建筑工地、燃气间、配电室等重点区域。

3.要求:细排查、除隐患。

第三阶段:6月15日—6月21日为安全教育宣传阶段。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2.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3.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课程。

第四阶段:6月22日—6月30日为安全培训、演练阶段。

1. 应急演练(反恐、突发事件)、消防微型队站演练

2. 商业经营商户安全培训及演练。

3. 禁毒日宣传工作。

第五阶段:7月1日—7月3日为整体活动总结阶段。

1.针对开展各项活动进行分析和总结;

2.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部门进行会议谈论分析并整改;

3.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进行表扬和学习;

4.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服务质量管理机制;

5.汇总活动资料,报送活动总结。

三、活动流程

1.联合有关单位,有序开展专项活动。

2.开展各项活动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上级领导。

3.活动结束后,将问题汇总,梳理后形成文字材料进行报道。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4.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材料。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成立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组  员:学生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教学管理部、各二级学院等有关单位

2.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保证通过此次活动取得较好成绩,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后勤保障部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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