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9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由于今年公安机关办理学生户籍迁移工作有最新要求与往年有所不同,需办理户籍迁移毕业生本人到派出所进行信息采集。为做好学生户籍迁移工作,现就今年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籍迁移的毕业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到属地派出所办理。
二、如有升学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属地派出所办理。在办理户籍迁移前一定要核实升入就读学校是否接纳户籍或需提供有关证明,之后再进行办理。
三、办理户籍迁移时,提前确认好落户的详细地址,如:省、市、县、区、乡、镇。
四、户籍迁移办理地点:李石派出所一楼大厅户籍窗口孟警官 咨询电话:56607033。
五、户籍窗口工作时间:每日9时——15时(不包含周末)。
六、在李石派出所完成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需到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地址:后勤办公楼二楼安全保卫科办公室张老师 联系电话:18642329000。
七、其他特殊情况可咨询李石派出所户籍民警或学校保卫人员。
望各学院积极配合,将通知内容落实到位。
后勤保障部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