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保卫科设立综治安全信息员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印发《“平安校园”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学校设立综治安全信息员等有关文件,现安全保卫科积极响应并落实各级政府机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设立综治安全信息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保卫科联合各分院,共同收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及时发现校园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现校园异常情况迅速报告,学院及时掌握情况,防范于未然!
二、各分院每一个专业选派一名辅导员和一名班级学生干部,与安全保卫科建立综治安全信息报警平台。安全保卫科安排专人接警,接待受理综治安全信息员提供的信息。
三、为消除综治安全信息员的顾虑,综治安全信息员的个人信息不公开、不外漏。安全保卫科主要领导和院系主要领导掌握安全信息员个人身份信息。
四、综治安全信息员选派学生标准:有正义感、责任感、思想积极向上、心细、认真、人缘好。(男女不限、班级干部优先)
五、如各分院选派的综治安全信息员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请院系提前安排人员并衔接综治安全信息员工作,保证本项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六、各分院选定人选后请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备安全保卫科,经培训后开展此项工作。
望各分院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并落实,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筑造坚实基础!
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科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