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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0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春季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守护校园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火灾特点,深刻剖析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加强所辖区域消防隐患排查和监管力度,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排查不流于形式、全方位覆盖

二、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季防火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部门会议、支部大会、主题班团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季特点,宣传防火灭火知识、紧急避险知识及大风天气火灾预防常识,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消防缓冲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单位要对辖区内设置的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进行全面检查登记,防止发生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的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

五、各单位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下班及长时间无人时要关闭电脑、空调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产生安全隐患。严禁私自给电动车充电,禁止在室内(含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电动滑板车。

六、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定期开展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用电习惯,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沈阳工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公共电源;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饭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不要将充电设备放到床上、不要边充电边使用手机、充电结束后要将充电器插头从插排上拔下,避免火灾隐患。

七、各单位要定期走访御府龙湾教师公寓,做好在住教师的安全教育与监督检查工作。教师公寓内不允许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饭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用电器,不允许使用明火做饭,不允许私拉电线,不允许堆放杂物或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允许留宿他人、带异性进入房间或转租床位,一经发现将给予校级处分并取消入住资格。

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贮存、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分类贮存、规范使用,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各实验室应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师生严格按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九、各食堂应全面开展燃气安全自检自查,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燃气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巡查、周检查,遵守燃气安全操作规程。

十、电动车运营单位和使用单位,须严格遵守《沈阳工学院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沈阳工学院电动车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十一、各单位因工作原因,需使用明火作业的,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做好相应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任何单位及个人(含专家公寓住户)不得在校园内焚烧物品。

 

 

 

 

                 后勤保卫处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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