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校园交通环境,降低交通事故风险,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依据《沈阳工学院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现开展冬季校园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沈阳工学院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杜绝校内车辆超速行驶及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确保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整治措施
(一)严格按照《沈阳工学院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
(二)进入学校的机动车辆按照《沈阳工学院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规定时速(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按位按序停放到指定停车场。
(三)未经审批校内禁止使用骑行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辆。禁止在校园内私自给电动车充电。可入校的非机动车辆按要求按序按位停放到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场,违者暂扣车辆并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在校园内骑行共享电动车禁止驶入玄菟路,禁止在共享电动车停车位外乱停乱放等行为。
(五)在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车主将进行从重处理。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阶段(11月5日至11月9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校内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下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通知和会议的方式进行动员和部署专项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治安巡逻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按照校内车辆管理办法严格处理车辆超速行驶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对违反校内车辆管理规定的车主给予处理和处罚。向院系、经营业户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整治氛围。
(三)长效管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巡逻队检查监督管理体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主要任务是:全面回顾总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要求。通过开展车辆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校园交通环境,让车主认识到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确保此次整治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协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此次整治取得实效。
(三)重在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教育车主自觉遵守校内交通秩序。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探索出校内车辆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促进我校良好的交通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56617110。
后勤保卫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