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对校园交通车辆停放情况的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教职工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辆情况,根据《沈阳工学院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现对违反学校交通管理规定的教职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具体违停车辆信息如下:
序号 |
车主所在单位 |
车辆信息 |
车主姓名 |
违停地点 |
1 |
工程部 |
辽AR078T |
张雨晴 |
东苑2舍南侧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辽AH8U09 |
吕晓萌 |
东苑2舍南侧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辽A98C2Z |
石佳鹭 |
乐学食堂门前 |
4 |
国际教育学院 |
辽A692S7 |
王佳毅 |
国际学院南侧 |
5 |
生命工程学院 |
辽A6WR77 |
马镝 |
生命教学楼东侧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辽AH96K8 |
赵安国 |
博学馆东侧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辽AH96K8 |
赵安国 |
正门北侧违停 |
辽AH96K8因该车在校内连续违停两次,根据《沈阳工学院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二项第二款第三条教职工机动车辆违反本办法处理细则之规定,取消该车入校资格。请全校教职工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
后勤保卫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