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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27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当前东北地区已进入冬季,供暖工作已经开始,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多,风干物燥,枯枝杂草较多,是火灾多发、高发季节,加之我校现开展线上教学,部分教职工和商业经营业户留校工作,用电量陡然增加,所以今年冬天消防安全形势更为严峻。为切实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进行,现将关于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消防责任,确保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校内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整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自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严禁上锁,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灭火器不应被遮挡、挪用、覆盖等现象: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牌、室内消火栓以及其它消防设施应保持完整好用。

三、严禁在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办公室、值班室超市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做饭和私拉电线。长时间离人时,要及时关闭照明灯具、用电设备的电源。

四、严禁在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极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使用明火的,必须到保卫部门办理动火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到用火管理 “三定”,即:定安全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范措施。使用完毕后,经保卫部门检查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五、各分学院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严格执行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动、遮挡和损坏。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点蜡烛等有明火的器具;严禁在宿舍楼内做饭、烧水、焚烧物品等;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存有、使用电褥子、电热棒(热得快)、电吹风、电加热器等违章电器及易引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电热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伪劣插排;严禁电脑、充电宝以及所有充电设备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工作。

六、内统一配发的电动车充电须按照安全规范,在专用充电设备上充电。除此之外,禁止各单位的师生员工以及商业经营业户在学校任何区域使用电动车并为电动车及电瓶充电;电动车严禁停放在楼宇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电气、燃气设施周边等区域。(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及其它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

七、对留校工作的教职工及商业经营业户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离开办公室和住所时,要关闭空调、电暖气、电脑等用电设备,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隐患。

八、学生公寓内要全面禁烟。在室外吸烟区吸烟后要将烟蒂确认熄灭后放置到安全地点,严禁室外流动吸烟,乱丢烟蒂等行为。

九、禁止在校园、室内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

十、坚持防火源头控制,加强巡查检查频次,确保防火工作不留死角。

后勤保卫处将随时对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后勤保卫处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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