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查毕业学生寝室公共物品的通知
(公寓管理中心[2015]第5号)
各学院:
为了做好今年学生调寝工作,保障调寝工作的合理有序进行,公寓管理中心决定近期开展对大四离校寝室公共物品的清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清查对象
各学院所有本科12级学生,专科13级学生。
二、 清查内容
学生寝室内学校配置的公共物品完好情况。
三、 参加人员
公寓管理中心人员、维修班长、电工班长,各院系负责教师。
四、 具体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工作从2015年6月16日至6月19日止。
机运学院:6月16日上午8:30分,在东区9号楼门前集合。
经管学院:6月17日上午8:30分,在东区9号楼门前集合。
艺术学院:6月18日上午8:30分,在东区9号楼门前集合。
能源学院:6月18日下午1:30分,在东区9号楼门前集合。
信息学院:6月19日上午8:30分,在东区9号楼门前集合。
生命学院:6月19日下午1:30分,在东区9号楼门前集合。
五、 其它要求
请各学院指派负责教师按时配合检查,并在检查登记表签字确认,对于学生造成的公共物品严重损坏,各学院要对责任学生进行索赔,同时加强对离校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离校期间寝室公共物品的完好。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部公寓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