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回收秀湖山泉水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学校要求,经学校后勤保障部与资产财务处共同招标,我校供水单位由原秀湖山泉更换为大清宝泉,近期原秀湖山泉正在陆续回收桶装水水桶。在秀湖山泉提供的送水记录中显示您单位实际送水数量与回收水桶数量不符,存在缺失水桶的情况。
在与原秀湖山泉的合同中约定,水桶押金为每个50元。经后勤部门与秀湖山泉多次协商,丢失的水桶将以30元/个的价格赔偿给秀湖山泉。为减少经济损失,请各单位根据秀湖山泉提供的明细认真核对及落实。核对中,如发现原送水记录有错误或者存在异议的,请提供有效证明,并将核对数据结果及相关证据或理由于本周四(9月13日)下班前反馈至后勤夏老师处(联系方式:QQ-123113790,TEL-15898388419))。
望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尽快查找丢失的水桶,共同做好原供水单位撤场收尾工作。
后勤保障部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