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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快,风大物燥,校园内枯枝杂草多,历来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广大师生及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良好的校园安全稳定态势。现将我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开展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引导并要求学生树立良好用电习惯,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沈阳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公共电源;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存放、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避免因电器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二、各单位要加强用电安全的管理,下班及长时间无人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充电宝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隐患。同时加强用火、用气、用油安全管理。严禁麻痹大意、违规操作。

三、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辖区内设置的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发生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并确保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

四、各单位严查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严禁使用、销售无证、“三无”电器产品;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更换工作。

五、落实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及实验室管理制度开展各项实验工作,避免违规操作造成火灾事故。

六、各单位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相关岗位人员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的职责。

七、校内商业经营场所定期清理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八、禁止电动车(指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在疏散通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及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停放和充电。

九、禁止在校内焚烧废纸、杂物、树叶、垃圾等物品,在室外指定吸烟区吸烟后要将烟蒂确认熄灭后放置安全地点,严禁室外流动吸烟、禁烟场所吸烟以及乱丢烟蒂等行为。

十、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未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以此次防火工作为契机,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微信群等媒介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做好防火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广大师生。

 

                            后勤保卫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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